【中国海绵城市十年成就展·名家讲坛】中国水协会长章林伟:十载春秋耕耘路,海绵城市收获丰
发布时间:2023-09-28 16:57:56 来源:中国建设报·中国美丽城市》第42期头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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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绵城市十年成就展

海绵十年,韧性自然。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这不仅为缺水城市的规划建设指明了方向,还为如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提供了具体理论与方法。海绵城市历经十年时间的创新实践探索,在城市内涝、热岛效应、黑臭水体等“城市病”治理以及城市生态环境、品质提升等方面成效初显。


十载春秋耕耘路

海绵城市收获丰

 章林伟

(来源:2023年9月28日《中国建设报·中国美丽城市》第42期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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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林伟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会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城镇水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长期从事城镇水务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与管理;熟悉城镇供水、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排水防涝、黑臭水体治理、城市水环境治理与修复、海绵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发展现状及政策机制;提出了“渗、滞、蓄、净、用、排”和“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海绵城市建设方法与实施路径。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针对中国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城市病,尤其是城市水少、水脏、水淹等直接影响到城镇化建设质量和居民美好生活品质的资源环境与灾害问题,提出了在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之后,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5次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等会议,也都强调要建设海绵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主管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国古代先人的治水经验以及新世纪以来学习借鉴国际经验的工程实践,2014年组织编制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今后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转型过程中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作出了总体部署,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抓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尽快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项目,经验成熟后及时总结宣传、有序推进。中央财政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支持了全国30个城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同时也带动了各省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历经“十三五”期间的试点,海绵城市建设形成了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成果经验,其理念和做法被广为认可和接受。“十四五”期间,在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扩大范围、推广应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鼓作气,吹响了“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号角,在中央财政的继续支持下,又先后开展了3批60个城市的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自此,海绵城市建设由试点走向示范,逐步成为我国现代城市建设的“标配”。

海绵城市的定位

城市是人口高度聚集、社会经济高度发达的地区,也是资源环境承载力矛盾最为突出的地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了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率从1979年的不到20%,发展到当今的65%左右,年均增幅接近1%。在传统城市建设理念的影响下,城市下垫面过度硬化,城市的“地穿甲”割裂了山水林田湖草的生态系统,改变了原有的自然生态本底和水文特征,切断了水的自然循环过程,破坏了城市水文径流特征的原真性(见图1);同时,城市建设高强度开发、填湖(塘)造地、伐林减绿、忽略或任意调整竖向关系等粗放做法,在加快雨水产汇流的同时,也加大了降雨径流量和汇流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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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城镇化前               b 城镇化后

图1 城镇化前、后水文特征变化


天然下垫面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自然海绵体,对降雨具有吸纳、渗透和滞蓄的“海绵”效应,从而对雨水径流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产生涵养地下水、维系水生态等功效。当降雨通过下垫面的吸纳、渗透、滞蓄等作用达到饱和后,会通过地表径流自然排泄,即“满则溢”。以中国北方城市为例,城市开发建设前,在自然地形地貌的下垫面状况下,70%左右的降雨可以通过自然下垫面滞渗到地下,涵养了本地的水资源和生态,只有20%~30%的雨水形成径流外排。而城市经过开发建设后,由于建筑、道路、广场等设施建设导致的下垫面硬化,70%~80%的降雨形成了地表快速径流,仅有20%~30%的雨水能够入渗地下,呈现了与自然相反的水文现象,不仅破坏了自然生态本底,也使自然海绵体“地穿甲”而丧失了“海绵效应”,导致所谓的“逢雨必涝、雨后即旱”;同时,也带来了水生态恶化、水资源紧缺、水环境污染、水涝灾害频发等一系列问题。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种现代城市发展理念。针对上述城市建设的现状,《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同时要求坚持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等原始地形地貌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充分发挥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充分发挥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建设海绵城市是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即灰绿结合、蓝绿融合),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模式,有利于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改善水环境、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建设理念与方法

早在先秦时期中华先贤就发明了梯田,雨水的地表径流通过人工修建的坎坝或鱼鳞池塘,历经“渗、滞、蓄、用、排”径流过程,既灌溉了农作物、调蓄了水资源、防止水土流失,又不破坏水的循环和水文规律,很好地解决了人、地、水的关系,是世界上堪称经典的人类雨水管理方法,相关梯田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中国古人也将此“师法自然”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方式引入了当时的城邑和宅舍建设中。在研究中国先贤治水古法的基础上,笔者根据自然下垫面对雨水径流的水文特征及灰绿设施组合的功能要求,为了更好地让大家理解和把握海绵城市建设的要义,在2014年组织编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指南》时,首次提出了“渗、滞、蓄、净、用、排”的海绵城市建设方略,现已成为中国式海绵城市建设的“六字箴言”。2015年被写入《指导意见》: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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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是针对当前我国城市排水只重视“末端治理”而忽略源头减排的作用、重地上轻地下、碎片化等普遍问题,提出的“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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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减排是针对当前对城市雨水管控只顾“末端”不管“源头”的现象提出的。末端治理不仅不利于降雨通过自然下垫面的水文属性的作用发挥,还会由于源头建设失控、过度硬化而加大降雨产汇流,使得灰色设施投入和运维费用高企。源头减排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切碎硬化面积,充分利用自然下垫面的滞渗作用,减少或减缓地表径流的产生,实现涵养生态环境、积存水资源、净化初雨污染的过程。从降雨产汇流形成的源头,改变过去简单的快排、直排做法,通过竖向控制、微地形设计、园林景观等非传统水工技术措施控制地表径流(见图2),发挥下垫面“渗、滞、蓄、净、用、排”的耦合效应。当场地下垫面对雨水径流达到一定的饱和程度(即海绵吸附饱和后)或设计要求后,使其自然溢流排放至城市的市政排水系统中,以此维系和修复自然水循环,实现雨水径流及面源污染源头减排的控制要求,也有利于从源头解决雨污分流、错接混接等“鸠占鹊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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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径流控制转化概念示意


过程控制强调采用灰绿结合以及现代IT技术在线管控(RTC)手段,通过优化绿、灰设施系统设计与运行管控,对雨水径流汇集进行控制与调节,延缓或者降低径流峰值,避免雨水产汇流的“齐步走”,实现灰色设施系统的效能最优、最大化。利用绿色设施渗、滞、蓄对雨水产汇流的滞峰、错峰、消峰等综合作用,减缓雨水共排效应,使从不同区域汇集到城市排水管网中的径流雨水不再同步集中泄流,而是有先有后、参差不齐、“细水长流”地汇流到排水系统中,从而降低排水系统的收排压力。依靠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智慧管控手段,实现灰绿耦合系统运行效能的最大化。


系统治理要从生态系统、水系统、设施系统、管控系统等多维度去解决系统碎片化的问题。一是要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上来考虑,避免生态系统的碎片化。水是重要的生态环境载体,治水绝不能“就水论水”,要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思想,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地理下垫面对降雨径流的积存、渗透、净化作用。二是要建立完整的水系统观。水环境问题的表象在水上,但问题的根源在岸上,事是人为。应充分考虑水体的岸上岸下、上下游、左右岸水环境治理和维护的联动效应。三是要以水环境目标为导向,建立完整的污染治理设施系统。构建从产汇流源头及污染物排口,到管网、处理厂(站)、受纳水体“源-网-厂-河”的完整系统。对城市雨洪管理,也要构建从源头减排设施(微排水系统)、市政排水管渠(小排水系统)到排涝除险系统(大排水系统),与城市外洪防治系统有机衔接的完整体系。四是要构建完整的“规、建、运、管”管控系统。科学编制规划。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道路、绿地、水等相关专项规划时,要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其刚性控制指标;在划定城市蓝线时,要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空间格局,建立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明确区域排放总量,不得违规超排。严格实施规划。将建筑与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保持雨水径流特征在城市开发建设前后大体一致。在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环节,要将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写明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提交备案机关。五是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完善的运维管理制度,避免管理碎片化、责任主体不落实。俗话说“三分建、七分管”,如果管理不到位,建设再好的设施系统,也难以发挥效能。


中国海绵城市建设历经十年实践,其理念不仅在国内得到广泛认知和推广,也被国际同行高度关注和认可,已成为现代城市建设的中国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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