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7 10:28:41 | 来源:大湾区评论 | 作者:本站编辑 | 浏览次数: |
导读 · 2023.09.08
2023年9月8日,受“海葵”残余相关低压槽带来的暴雨影响,深圳、香港出现局部地区洪涝(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的用词为“水浸”),公共交通受阻。在气候变化时代,我们应当如何实现“减缓与适应”(mitigation and adaptation)?海绵城市就是其中的一个解决方案。 “海绵城市”是中国政府为加强城市地表水管理提出的创新政策。2014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这一概念主要是为了应对中国城市日益严重的洪水和内涝问题。尽管该计划的目标(降低全国洪水风险、增加供水和改善水质)雄心勃勃且意义深远,但它必须由省级或市级的个别地方政府来实施。因此,在持续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中,海绵城市正以不同的区域特征得到发展。本文对中国海绵城市的发展进行评估,并对国家指导方案进行解读。原文发表于2020年2月,标题为《海绵城市在中国的应用与解读》,由IIA学术编辑组编译,供读者参考。如需阅读全文,请点击文末左下角的“阅读原文”。
导论 2012年,习近平主席就曾提出“海绵城市”的概念。在2013年,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确定了中国641个有洪涝风险的城市,这其中每年有100多个城市发生洪水。 紧接着,2013年12月的一次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讨论了打造生态海绵城市的方案。方案中,排水基础设施的功能设计如同海绵状,以便整个城市的表面在暴雨期间吸收尽可能多的水(进入自然土壤和地质或专门建造的储存区)。然后,半天然或专门建造的生物反应器可以在水到达天然河道之前减少其中的污染成份。 这一方案已经被认定为中国应对城市洪水风险逐年增大的核心方案,得到了充分的关注和发展。它同时也被视作一次全国范围内升级城市排水系统的机会。事实上,生态海绵城倡议的既定目标是开发城市水管理系统,在更好地应对城市洪水风险的同时,捕获、净化和储存更多雨水,用于灰水活动(编辑注:灰水是从家中的淋浴、浴缸、水槽以及洗衣机里出来的少量使用水)。 可以说,海绵城市倡议的规模和雄心比之前国际上类似的倡议(美国的LID、英国的SUDS或澳大利亚的WSUD)更大。这反映在该倡议的目标中,这些目标由以下短期、中期和长期发展目标组成。 · 短期(2015-2018):介绍海绵城市建设和发展理念,推进小规模城市试点。 · 中期(2018-2020年):到2020年建立海绵城市标准、管理体系、监测预警系统;超过20%的城市地区能够回收70%的突发降雨量。 · 长期(2020-2030年):到2030年,将海绵城市理念完全融入城市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80%以上的城市地区能够回收70%的突发降雨量。 为了落实这些目标,2015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水利部确定了130个候选海绵城市试点计划中的16个。对涉及重建现有供水和管理系统、使用绿色景观和考虑到社会和文化需求的绿色建筑设计的项目给予了高度优先考虑。 对于首批16个试点城市,前3年计划总投资122亿美元(预计建筑面积为450 平方公里,平均投资1400万-2100万美元每平方公里)。然而,为了实现该项目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中国658个城市地区中超过20%的地区也需要达到规定的标准,这相当于每年的总投资超过560亿美元。到2030年,当80%以上的城市地区需要达到同样的标准时,将需要大约2300亿美元——这在融资方面是一个重大挑战。 2016年2月国家确定了第二批试点城市。这些城市比起首批更具有代表性,体现了环境和气候多样性,只有中国西部一些超干旱地区或山区没有作为试点城市。另外两组(20个和37个城市)被选为2017年城市规划试点城市。 海绵城市综合建设解决方案 (图源:中国土工合成材料工程协会) 国家政策和指导 由于海绵城市概念的实施是在地方政府层面进行的,中央政府将协调三部委(主要是规划和发展部门)开展指导和协助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设计和发布相关指南和标准,以协助交付所支持的项目;财政部分配和管理投资;水利部负责监测和指导新项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说明区域和地方层面的国家政策和交付标准,并批准和评估海绵城市的所有开发项目。 中央出台了许多与海绵城市概念的实施相关的关键政策和标准。例如,核心文件《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涉及规划控制、设计方法、工程标准、风险管理和维护机制;2018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要求所有试点城市在2019年8月前实行。 尽管有利于实施海绵城市方案的技术性发展越来越多,此类计划的融资仍将是一个挑战。事实上,住建部估计海绵城开发项目的建设成本约为每平方千米14万美元 。届时,要将海绵城市的概念推广到中国其他城市,中央政府的总投资将是巨大的。即使中央政府包销20%的费用,剩余的所需资本也需要由地方政府或私人投资者来承担。 地方规模的政策实施:浙江宁波 宁波是第二批海绵城市试点的地区,它被纳入时已经是世界银行气候适应性城市计划的试点城市,并被经合组织列为世界上最脆弱的城市之一。作为一个被群山包围的沿海城市,宁波一直面临着暴雨和涨潮带来的洪水风险。近年来,随着扩张的城市取代了农田、沼泽地、公园和湖泊,这种风险更是有所增加,因为这些被取代的地貌以前吸收了城市边界内外产生的大部分洪水径流。 宁波市滨海平原河网海绵城市建设概貌 (图源:宁波市住建局) 在宁波的海绵城市建设中,国家指导方案是根据相关市级规划、政策和标准进行完善的。规划文件由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其他参与指导方案的机构包括宁波市住建局、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这些政策的制定极大地参考了市政府的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特定开发或重建区域的规划。因此,宁波代表了向城市规模规划和海绵城市目标整合迈出的重要一步。 下面列出的示例展示了新方案的应用范围。 1. 东部新城区 宁波最引人注目的新开发项目是占地205英亩的东部新城区,该开发区拥有一系列以地形、水文和植被等自然景观为特征的城市公园。海绵城市方案的施工区包括3.3 千米长的“生态走廊”,其中拥有一系列湿地、池塘和陆基植物群落,旨在促进地表水径流的生物过滤。该区域融合了新设计和改造设计,因此这个“新市中心”将同时拥有新旧宁波的风貌。开发项目的中心部分是2803 平方米的泻湖,在洪水事件期间为径流提供储存能力。在正常流量条件下,该地区还将支持当地生态系统,并为当地社区提供舒适空间(骑自行车、钓鱼、划船等)。这样,该开发项目符合国家海绵城市建设指南的多项设计标准(防洪、水质和舒适值)。 2. 慈城新区 慈城新区位于宁波市中心的西北部,在宁波成为试点城市之前,开发商就已经开始采用兼容的设计原则。自2004年以来,雨水渗透和储存区已成为城市排水设计的核心部分。 该场地的“混合核心”设计将地表水排水系统与湿地和已有的生态区域连接起来。在将人工湿地用于雨水储存和水净化方面,该项目是海绵城项目的一个重要展示,并正在为宁波以及全中国的项目采纳、制定最佳实践(best practice)方案,包括执行计划、技术指导和政策体系。 3. 南塘老街 虽然在严格意义上,南塘老街不属于海绵城市建设风格和方法,但值得一提的是,它的传统建筑风格与宁波中心区许多历史悠久的内河类似。按照现代标准,老街建筑密度较低,绿化和生活设施比例较高。通过将现代城市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具备美学设计、功能性的河岸设计相结合,既提高了防洪能力,又实现了较高的商业价值。因此,它为该市河岸随后的混合用途定下了一种趋势。宁波的许多近郊水道仍在等待开发,处于半废弃的修复状态。 宁波历史悠久的航道发展 (图源:原文提供) 展望与挑战 虽然所有关于海绵城市的开发都提高了城市的抗洪能力,并证明了海绵城市概念在城市范围内的可操作性,但如果将海绵城市的设计和每个城市当地的地表水和洪水管理计划当作两个孤立的系统,这些设计的作用将受到限制。新开发区与其周边原有集水区之间缺乏水文连通性已成为海绵城市倡议的普遍问题。 尽管公众普遍支持政府投资以减少洪水影响和风险,但自2014年以来,30个试点城市中有19个经历了洪水,这并不是一个能鼓舞人心的信号,尤其对潜在投资者而言。当然,仅仅用现阶段的洪水事件来衡量海绵城市计划的成功是不公平的。但是依然有人认为,重要城市持续的洪水内涝可能导致投资者对海绵城市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逐渐丧失兴趣。 海绵城市方法的持续发展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前三年(2015-2018)试点城市表现的影响。此类项目的未来融资将需要投资者(如私人开发商、资助者等)支持海绵城市背后的生活理念,并对项目的经济回报有信心。 虽然海绵城市的指导方针解决了其中一些问题,但这些指导最终会依照地方立法机关和全国立法机关的偏好而进行局地调整,从而丧失部分的初衷。因此,市政府或副省级政府能否建立起地方原有的排水系统和海绵城市倡议下的市政规模基础设施之间的联系尤为重要,这是解决更大规模集水问题的关键。中国在可持续城市排水方面取得进展的一个迹象是,尽管LID、SUDS和WSUD等海外项目的专业知识经常被引用,但实践的例子越来越多地来自中国案例(而非国际案例)。随着PPP投资模式变得不那么有保障,新一轮融资所需要的新模式将是实现国家海绵城市目标的关键。 本文作者 James Griffiths:供职于新西兰奥克兰国家水与大气研究所。 Faith Ka Shun Chan:供职于宁波诺丁汉大学理工学院。 Michelle Shao:供职于宁波工程学院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 Fangfang Zhu:供职于宁波诺丁汉大学理工学院。 David Laurence Higgitt:供职于北京交通大学兰卡斯特学院以及兰卡斯特大学兰克斯特环境中心。 *免责声明:本文所阐述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立场,不代表大湾区评论或IIA机构立场。本文未经原作者审核发布,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文原载于Philosophical Transactions of the Royal Society,译者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国际事务研究院实习生钟振博。囿于篇幅,本文内容有删改。
GBA Review 新传媒 编译|钟振博 编校 | 袁浩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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