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下)
发布时间:2020-09-07 09:59:0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我市垃圾分类工作。蔡奇书记强调,生活垃圾分类事关人居环境和首都形象,对于做好“四个服务”,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建设健康北京、美丽北京,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昨天下午,市城市管理委(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组织召开《条例》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记者就市民关心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执法情况等进行了提问,市城市管理委、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和市城管执法局的相关负责人一一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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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问答实录——

市城市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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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通报里提到推广使用厨余垃圾破袋器,这是不是意味着要求居民投放厨余垃圾要破袋呢?


李如刚副主任:破袋问题确实是大家当前都很关心的。本市条例没有规定厨余垃圾必须破袋投放。目前很多小区要求居民破袋投放厨余垃圾,从目前的情况看,是非常必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破袋投放的厨余垃圾能确保后端处理工艺稳定运行,实现厨余垃圾最大限度的资源化利用。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可以检查厨余垃圾分出质量,精准指导居民源头分类,如果不破袋,没法检查厨余垃圾分出质量,看不出有没有杂物。


破袋投放也确实增加了一些麻烦,为解决这个问题,很多社区因地制宜,采取了一些便民措施,比如制作了破袋神器,还有很多其他的便民方法,有的社区在垃圾桶旁边设置了“洗手处”,有的小区提供洗手液或是消毒酒精,有的小区由指导员协助居民掀桶盖、“裸投”厨余垃圾,这些都是很好的基层创新,值得推广。


将来随着居民分类习惯的养成固化,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从破袋投放到开袋检查,再到不破袋投放厨余垃圾逐步退坡。同时,我们也将积极采取推进末端处理设施集中进行机械化破袋试点全生物可降解垃圾袋使用等工作,尽最大可能为居民服务,不让破袋问题影响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要实现居民走近桶站破袋投放,要给居民创造安全、卫生、和谐的环境,我市抓好“设桶、盯桶、管桶”三个环节。设桶要提高规范性、便利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撤桶并站、定时定点投放要与居民商量,进一步完善厨余垃圾破袋器脚踏拉环开盖装置。盯桶要强化桶前值守力量。分类指导员要指导和帮助居民正确投放,对不规范投放行为及时矫正。管桶要做好桶站日常更换、消毒、环境保洁,避免出现桶边垃圾暴露,无处下脚的情况等。


市委社工委、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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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您刚才谈到组织动员在职党员、青年团员、在校学生、离退休干部、老党员等群体,参加社区“桶前值守”志愿服务活动。请问开展这项活动,需要建立什么制度机制,才能够持久地坚持下去?


赵济贵副局长生活垃圾每天都会产生,分类也要每天进行。居民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养成良好习惯,需要内在的动力和外在的约束。我们安排桶前值守,就是督促居民自觉分类、正确分类和正确投放的必要举措。为使桶前值守志愿服务活动能够坚持下去,我们建立了四项机制:


一是“双报到”机制。所有的党组织和在职党员都要回社区报到,参加社区组织的活动。我们把参与桶前值守作为报到的重要内容,要求在职党员定期向本单位反馈值守情况,通过单位来督促党员落实。


二是承诺机制。我们开展了“我分类、我承诺”活动,其中承诺之一就是参加志愿服务,包括参加单位、社区组织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员、桶站值守、引导劝导等活动,以及环境卫生整治等爱国卫生运动。通过督促承诺人,来做好桶前值守活动。


三是回馈机制。参加桶站值守的人员可在微信中搜寻并登录“志愿北京”小程序,报名参加。实名注册的志愿者可获赠专属人身意外保险,并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激励回馈待遇。


四是奖励机制。通过“最美职工”“青年榜样”“最美家庭”“社区达人”以及示范小区等评比表彰活动,对垃圾分类作出贡献的个人、家庭、小区给予适当的奖励,以此影响带动更多的个人、家庭和小区参与。


通过以上四项机制,来确保桶前值守志愿服务活动能够长久地坚持下去,现场帮助居民正确分类和投放,督促居民逐步养成自觉分、正确分的良好习惯。


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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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餐饮企业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工作任务除了“光盘行动”还有哪些措施?


丁剑华巡视员为贯彻落实《条例》,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首都文明办共同研究制定《推进餐饮企业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并已于6月1日印发实施,除了深入实施“光盘行动”,还有4项具体措施。


一是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要求餐饮企业在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公示不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正餐企业做到堂食服务不提供筷子、勺子、刀(刀具)、叉子等一次性餐具;快餐企业要更新经营理念,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提倡有条件的门店扩改配建餐具清洗消毒设施,逐步推广使用重复性餐具;外卖业务从“点餐即提供”向“不选不提供”服务模式转变,尽量使用环保餐具;对剩餐打包餐具收取适当费用。


二是逐步推广成品、半成品鲜切菜。鼓励大型连锁餐饮企业通过采购成品或半成品鲜切菜、中央厨房统一加工配送,各企业积极创新烹饪工艺、提高食材利用率等方式,进一步减少产生厨余垃圾。


三是推进外卖包装规范减量。研究制定餐饮服务外卖绿色包装标准,明确包装材料、用法、用量等,全面推进餐饮外卖包装垃圾源头减量。


四是推进厨余垃圾的就地处理。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引导大型餐饮企业安装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纳入“绿色餐饮”支持范围。


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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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请问,等级景区行业实施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周卫民巡视员: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5月1日开始施行后,市文旅局迅速制定了《等级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标准》,并进行了更新完善,目前等级景区实施标准已更新到了2.0版。现行的实施标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景区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并建立管理台账。


二是景区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和分类投放指引的宣传,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监督景区生活垃圾分类。


三是景区要规范化设置管理垃圾桶站并保持垃圾桶站的完好和整洁美观。具体规定为:在景区三个区域即景区门区内、游客主要聚集区和景区垃圾回收站,应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完整的垃圾桶站;在景区的一般游览区,应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二类垃圾桶;在景区餐饮区,应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 三类垃圾桶,并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等等。


四是景区要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订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合同,生活垃圾不得混装混运。


市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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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对于有些居民反映部分小区在垃圾桶站方面存在问题影响投放,城管执法部门有哪些解决方法?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个人生活垃圾违法行为方面还有什么进一步的工作措施?


温天武副局长通过前期城管执法部门的检查,发现部分小区存在垃圾桶污损、垃圾清运不及时、桶站周边环境脏乱、桶站种类设置不规范、桶站值守人员没有到位、公示牌信息不准确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对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造成了影响。针对发现的上述问题,城管执法部门已经依法对具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的物业单位予以行政处罚,督促其整改到位,并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告知,提高物业单位的责任意识。


在此,城管执法部门提示负责管理居民区的物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对垃圾桶的清洁维护和消毒;二是合理安排垃圾清运时间和频次,并且要做到分类运输,坚决杜绝混装混运的行为发生;三是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垃圾桶站的位置和数量,方便居民投放;四是负责垃圾桶站的值守人员要进一步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指出居民不分类投放的问题,而不能简单替代居民分类,要通过监督指导和宣传告知,推动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在个人生活垃圾违法行为方面,《条例》本着“教育在先、惩戒在后”的原则,在对个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方式上设定了处罚梯度。违反条例先行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如小区物业、垃圾桶值守人员等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城管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依据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


针对个人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城管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如依托城管进社区机制,主动与社区、物业、垃圾分类指导员的对接,动态掌握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充分发挥物业主体责任和社区自治力量的基层发动作用,固化与社区、物业的工作联动机制和执法人员与桶前指导员点对点报告机制,对举报的个人违法行为做到快速查处、快速处置。


在此我想强调的是,处罚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推动个人养成生活垃圾分类良好习惯的一种手段。城管执法部门也呼吁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和义务,按指引正确分类、准确投放生活垃圾,杜绝乱投乱放,提倡绿色消费和垃圾减量化,用实际行动践行垃圾分类“新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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