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11-20 10:52:34 | 来源:中国水网 | 作者:徐冰冰整理 | 浏览次数: |
这些年来再生水产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9月6日,天津中水有限公司总经理姜威在“2024上海水业热点论坛”上谈到,再生水供水可采用“累退”价格机制,用的越多越便宜,这样能鼓励用户多用再生水。
姜威
天津中水——创业环保污水资源化实施载体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首家以污水处理为主营业务的沪港两地上市公司,上级主管单位为天津城投集团。1984年,以成功建成并运行中国第一座大型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纪庄子污水处理厂为开端,专业从事污水处理等业务四十年,培养出大量专业人才,多年来公司一直扎根服务天津、带动辐射全国,拓展环境水务等项目,连续19年荣膺全国“水业十大影响力”企业。
创业环保集团2024年提出打造“五维一体”商业模式,形成多维资源互补的业务新生态。业务范围涵盖污水处理、再生水及供水、环保技术产品和服务、新能源供冷供热、污泥处理及危废处理等,业务范围遍布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是创业环保集团全资子公司,是集团在污水资源化利用方向布局的主要实施载体,也是集团“五维一体”商业模式中的重要版块。主要承担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是天津市首家专业从事再生水处理和利用的企业。公司成立20多年来,逐步形成“以再生水产、供、销为主线,以厂网配套设施建设为支撑”的经营模式,截止目前,建设并运营5座再生水厂,日生产能力25万吨,管网运维近1200公里。
天津市再生水产业发展的六大特点
姜威回顾了天津市水资源状况和再生水利用的发展背景。
天津虽然地处九河下梢,但却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城市,2000年全市水资源总量仅为3.14亿立方米,2023本地水资源总量17.84亿立方米,多年来严重依赖引滦入津、引黄济津、南水北调等水利工程外部调水,人均本地水资源占有量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二十分之一,水资源短缺严重制约了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天津市把污水资源化利用作为缓解水资源短缺问题的重要解决路径。
纪庄子污水处理厂1986年投产运行,规模26万吨/天,排名亚洲第一,也是全国第一座大型二级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采用活性污泥法技术路线,水质远优于一级处理,这给再生水利用提供了水源保障。
有了水源,还需要有出路。2000年天津市规划建设生态梅江示范区,在建设过程中要求保留梅江地区的生态用水。但是即便有一些外调引水工程,天津的水也不富裕,河流基本上没有什么流量。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发梅江片区的时候,要想保留生态用水就很困难。时任天津市市长的李盛霖在周边考察时发现了旁边的纪庄子污水厂,且处理后水质清亮,便亲自推动,梅江地区的生态用水采用纪庄子污水厂处理后的污水进行再利用。
在水资源严重短缺、梅江生态区筹建需水等多重背景下,经天津市政府批准,于2001年1月成立了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的制水、输配、销售。
同年,国家计委(现在是国家发改委)在我国300多个缺水城市选择5个城市做污水回用工程项目试点,借此机会天津建设了第一座污水回用工程—纪庄子再生水厂。该工程是全国试点项目中回用于居住区规模最大、工艺最先进的项目,也是天津市建设节水型城市的重点科技节水项目。
该项目2002年12月实现供水,主要服务对象为梅江、梅江南等居住区和陈塘庄工业区。以纪庄子再生水厂的建设运行为新起点,天津市再生水事业进入一个快速发展阶段。
2006年,咸阳路、北辰、东郊再生水厂相继开工建设,均采用先进的双膜+臭氧消毒处理工艺。2010年完成第一个营业厅的建设投运,并实现再生水供水与城建服务热线的对接,建立了完善的的污水再生利用产、供、销一体化管理体系。2016年,张贵庄水厂投产,实现了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供水系统全覆盖。截至2023年底,累计实现再生水供水近5亿吨。
姜威介绍了低品质再生水与高品质再生水的区别。低品质再生水是常规的污水经过深度处理之后,尾水主要的用途是进入河道,进行生态补水。高品质再生水是单独建立再生水厂,污水厂的尾水在再生水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完的再生水经过泵站、管道送到用户端。这里谈论的主要是高品质再生水。
经过多年发展,天津市再生水产业形成了以下六大特点。
一是利用体系完整。再生水厂站网建设上,目前,天津市主城区已建成津沽、咸阳路、东郊、张贵庄、北辰五大供水系统。再生水厂设计生产规模43万吨/天,装机运行规模25万吨/天;已建成配套再生水管网近1200公里。
二是利用方向广泛。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主要回用于城市杂用、工业、景观环境等方向,服务用户包含近300个居住小区、23.6万居民用户、21个大工业用户(热电厂、钢铁企业等)、近300个单位用户(市政园林、大型公建、学校、政府机关等)和1000多万平米公共绿地。
三是技术体系领先。五座再生水厂的生产工艺均采用国际领先的“超滤+部分反渗透+臭氧+次氯酸钠消毒”,运行可靠、智慧化运营、水质安全稳定,出水优于国标再生水系列标准的要求。如今双膜法已经比较普遍了,但在20多年前天津就用上了膜处理来制备再生水,可以说是国内第一家。
通过不断总结建设、运营、管理经验,天津中水有限公司探索并建立了一条完整的、安全的、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建立了再生水厂网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供水服务管理等全过程标准体系。截止目前,主持或参与制定国标、行标和地标共20余项,为再生水的推广应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是配套政策完备。天津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条例、规范和标准等文件,为再生水利用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从规划层面正式批复过两版再生水规划:
天津市政府最早于2004年批复《天津市中心城区再生水资源利用规划》(2004-2020),并纳入《天津市总体规划》体系中,实现了再生水非常规水源与传统水资源的统筹配置管理,明确了主城区再生水利用的方式、方向和厂、网建设规模。
现行《天津市再生水利用规划(2016-2030)》从实际出发,将中心城区老城区规划为管网建设控制发展区;外环内其他地区及环外5公里内大用户相对集中,规划为管网建设重点发展区;外环外其他地区,规划为管网建设针对性发展区。
从2003年制定《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开始,天津市陆续颁布了十多项涉及水资源管理及再生水利用的政策。从再生水利用的方式、方向和厂网建设规模、再生水利用率、水资源配置、再生水的优先使用等方面都给与了大力支持。
五是商业模式市场化。经过多年实践,天津市逐步形成了企业投资建厂、政府统筹建管网、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建设居住区管网、用水企业自行配套管网的成熟的建设模式。水价方面采用政府定价,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立方米2.20元,发电企业用水价格每立方米2.50元,其他用水价格每立方米为4.00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还明确规定对再生水免征水资源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暂不征收污水处理费。定价大概参照自来水价格的一半,有一定的差价空间,这样更有利于再生水的推广利用。
六是服务水平专业化。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严格按地方标准《城镇再生水供水服务管理规范》要求执行,建立了运行调度中心,设置24小时服务热线,实现厂网智能化、动态化监控。同时积极推进“智慧水务”建设,通过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多渠道缴费及社区IC卡自助售水、物联水表推广使用,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保障用户的各类用水需求。
另外,按照创业环保集团“五维一体”的业务发展模式,依托中水公司投资运营等优势,也在发展其他延伸业务,目前形成超高品质再生水、定制化集成设备服务和高盐水零排放等业务方向。
超高品质再生水处理工艺以再生水为水源,采用多介质过滤及脱气、紫外TOC降解和EDI、离子交换等深度除盐技术,出水电阻稳定达到18兆欧,满足电子级用水标准要求;定制化集成处理设备可针对不同用户水质需求定制化设计、组合,具有灵活、高效、安装快速的优势,同时可提供设备投资、租赁等服务,用户可以选择以水费形式缴纳服务费用;高盐废水零排放工艺除盐稳定、高效,对进水波动耐受能力强,污染物去除效果良好,运行成本可控。
另外还开发了一些实用型的小产品:中水净化舱,主要是针对用户个性化用水需求开发的再生水深度处理撬装设备,具有便于安装、无人值守、运行安全高效、水质稳定的特点;智能水下机器人,是针对特定水下作业场景,产品采用专用取样机械臂,可替代人工水下勘测和取样等,能够高效地完成风险作业;智能取水机,可实现自动取水、自动缴费、水量分析统计等功能,配备太阳能电池组,自主供电,安装便捷。
再生水产业展望与思考
再生水产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这得益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强调“节水即治污”的理念,将污水资源化利用作为节水开源的重要内容,明确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提出健全再生水利用体制机制的措施。
2023年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指导意见》,指出目前非常规水源利用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包括再生水在内的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提出将再生水纳入计划管理、强化配置管理、促进配置利用的指导意见。
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从强化源头节水增效、加强污水处理节能降碳、推进污泥处理节能降碳等方面明确了具体举措,提出在利用场景、工程建设、规划布局和税收优惠等方面推动再生水利用。
除此之外,《“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及2024年度颁布的《节约用水条例》等均对水资源配置、再生水利用方向、再生水利用率、政策税收优惠等提出了指导性要求,对今后再生水利用和发展提供政策层面的支持。
从市场层面看,近十余年来城镇污水处理厂整体数量及处理能力呈快速增长趋势。2022年,全国城市污水排放量638.97亿立方米,年污水处理总量为626.88亿立方米,污水处理率达到98.11%,为污水资源化利用提供了水源保障。2022年再生水利用量179.55亿立方米,从数据上看尚有大量再生水资源可以利用,开发利用潜力巨大。
再生水生产能力和利用量也在逐年增加,由2011年的1388.5万m³/日增长至2022年的7938.5万m³/日,增长了5.7倍。再生水利用率也从7.9%增长至28.6%。
从以上这些数据来看,再生水产业还是很有前景的。
虽然再生水产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比如:从国家层面看缺少再生水利用法规制度的顶层设计的系统指导,强制性法规制度保障和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需进一步完善。
另外,国家层面缺乏统一的、详细的城市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管网配套设施投资主体不明确,建设滞后制约再生水利用;再生水设施建设投入较大,使用者付费模式推广存在困难。再生水利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地区对再生水利用工作缺乏足够重视,对再生水利用的必要性、紧迫性认识程度不一;再生水水质信任机制尚未建立,由于再生水出身于污水,普通民众及部分企业认可度和接受度还存在疑虑。
针对以上问题,姜威提出了思考和建议。
一是发挥政策积极引领,强化水资源利用刚性约束。
再生水产业是实现城市水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支撑,是节约城市总体水量指标的重要保障。基于再生水的可替代性特征,更加需要政策的刚性引领和约束,推广再生水利用替换优质水资源,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水资源利用模式。
强化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建立再生水计划考核和监督管理并严格执行,具备再生水供水条件的用户,应按照要求必须使用再生水。
对工业园区、耗水大户等统筹规划,优先配置市政公共管网或专线管网供应再生水,为再生水利用提供设施前提和基础。
二是逐步推行再生水价格放开,助力再生水持续发展。
在价格方面,2021年发布《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中要求健全价格机制。建立使用者付费制度,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自主协商定价。对于提供公共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河湖湿地生态补水、景观环境用水使用再生水的,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
再生水价格形成是一个复杂系统,受到多元因素的影响,包括企业生产成本、合理盈利及税金、管网投资机制、水资源配置条件、取水监管、政府财力、支持力度和常规水源价格等。因此放开政府定价不能等同于价格只需企业和用户双方磋商,仍需要政府方的参与。
2023年9月,北京印发的新版《北京市定价目录》中取消了对再生水的政府定价,《通知》也明确了使用再生水的用户不缴纳水资源税和污水处理费。同年11月,北京市价格协会发布了团体标准《再生水供用双方协商价格行为指南》,双方可根据指南协商确定再生水价格。
《指南》按用途及使用方向将再生水分为两大类二十四小类,采用差别定价法协商。其中也提到了如果协商不成功,还需要政府方的参与撮合。
“从以上过程看出,再生水价格放开是一项体系性政策调整,我们认为不能‘一放了之’,需要一系列配套政策保障行业平稳过渡、供用双方相互适应、配合。”姜威指出,再生水本身具备资源性和的可替代性的属性,再生水水价需要充分考虑与常规水源价的差价空间,以价格优势赢得市场,同时水价应覆盖企业成本,并且延续实施使用再生水价免征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税等鼓励政策,保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再生水属于一种特殊商品,价格应当反映再生水价值,调解经济社会中水资源及环境资源供求关系,价格形成机制应当由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相结合形成。
另外,再生水价格应满足多样需求,实现优质优价,针对差异化供水可实行差别定价;参考自来水定价中阶梯水价措施,再生水供水可采用“累退”价格机制 ,用的越多越便宜,这样能鼓励用户多用再生水。
三是加强社会认知宣传,提升潜在用户用水积极性。
政府层面,应当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公共场景等宣传方式,普及再生水作为城市第二水源,对于城市经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节水城市建设、城市经济效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的重要意义。提升再生水的社会认可度,推动产业发展。
企业层面,利用企业营业厅、微信、公开网页、公众号等多渠道宣传企业价值、形象,提升影响力;提高再生水供水水质保障、建立标准化管理和服务体系,提供给用户更专业、更便捷的服务,提升用户体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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