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6 10:53:2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广 西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桂安委办〔202183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610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9月1日开始施行。为广泛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活动,全面营造新法施行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

      2.《安全生产法》线上培训登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918

附件1

《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自2021 日起开始施行。为贯彻落实应急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促进社会公众和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更广泛更深入了解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为社会各界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知法、守法、用法营造浓厚氛围。

(二)促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及其执法人员更好地掌握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为新法的正式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三)促进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了解掌握新《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新法的有效实施提供坚强支撑

二、宣贯对象和方式

(一)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教育培训。

1.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将新《安全生产法》学习纳入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2.各地各单位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活动,要将新《安全生产法》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在授课老师和培训教材的选择方面要把好关,以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承担单位应多邀请有丰富安全管理经验、具备一定法律素养、表达能力强的人授课。

3.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配足学习宣贯资料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厂区悬挂宣传标语、挂图、海报,组织职工观看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视频,摆设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专题展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抓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1.各地要把要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列入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重要培训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对各级政府(包括各类开发区、经开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负责人进行专门教育培训,将新《安全生产法》作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讨班的重点授课内容。

2.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组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按要求为本部门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配足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资料。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同时为本级党委政府领导和相关负责人配足相关学习宣贯资料。

(三)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

1.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发布新《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的新闻,并在本部门办公场所悬挂宣传标语、挂图,摆设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专题展板。

3.各地、各部门要组织知识竞赛、演讲会、专题宣讲等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各级安委办组织专题宣讲团深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宣讲新《安全生产法》,并力确保活动质量和宣传效果。

四、近期重点宣贯工作

(一)自治区安委办充分利用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广西电台的宣传主阵地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自治区应急厅网站和《安全生产与监督》杂志开辟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专栏,多角度宣传介绍新《安全生产法》。

(二)自治区应急厅推动广西应急管理协会、我区2家负责安责险的保险经纪公司联合在南宁市、桂林市分别举办1期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班,邀请自治区应急厅主要领导及参与修订《安全生产法》的专家学者授课,两期培训规模为1000人次。

(三)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及宣讲活动,委托广西应急管理协会具体承办。线上部分主要由培训讲师针对新修订《安全生产法》进行讲解录制,借助桂安云教平台或应安联平台开放给所有培训对象学习(登陆方法见附件2。线下部分主要由自治区应急厅9-10月组织宣讲团到相关市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讲。宣讲团成员由长期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及法律专家共7人组成,今后也可作为新《安全生产法》培训方面的师资力量,满足各方培训师资方面的需求。宣讲会参加人员为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应急局领导班子成员、部分重点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监管人员等。具体宣讲事宜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协会与相关市安委办对接。联系人:莫伟忠,联系电话:13217816319

(四)自治区应急厅委托广西应急管理协会于11月份前组织开展全区性的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竞赛办法另行通知)

(五)自治区应急厅相关业务处结合行业监管特点,组织开展重点企业负责人应知应会培训考试等活动。

)各要组织宣讲力量,深入所辖县(区、市)并督促企业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讲、培训和咨询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有奖问答、案例分析、咨询答复、赠送新《安全生产法》相关资料等方式,大力推进新《安全生产法》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五、制定和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

各地、各部门要在认真研究新法的基础上,制订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严格执法程序,做好行政执法和事故追责工作,推动新法落实到位

(一)抓紧制定修改有关配套法规规章和文件。

自治区应急厅将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牵头起草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并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制度。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各地、各部门也要抓紧制定修改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

(二)研究制定执法规范,严格行政执法程序。

新《安全生产法》明显加大了事故处罚的力度明确了监管部门提请政府关闭企业的情形规定了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处罚措施等新的更高更严格的规定,对执法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尽快完善相关执法制度和规范,严格执法程序,确保新《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将本方案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所有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并在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二)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明确负责机构,落实各项宣贯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要落实宣传经费,保证各项活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要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宣贯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各设区市、各部门和各单位于930日前将宣贯活动方案及宣贯活动负责人、联络员名单报送自治区安委办,并于1230日前将2021年宣贯活动工作总结和2022年宣贯活动工作计划报送自治区安委办,邮箱:gxajfgkj@163.com.

 

附件2

 

《安全生产法》线上培训登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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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918日印发

经办人:张致宁     联系电话:0771-5659167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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