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地方标准 让危险废物“转危为安”
发布时间:2022-11-21 09:35:2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11月18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 通则》,将于2022年11月23日起实施图片

补齐标准缺失短板 统一监督管理尺度

据了解,江苏省工业经济总量大危险废物产废企业数产废量长期位居全国前列,仅2021年申报产废企业50472家产废量706.7万吨

目前,国家针对焚烧、填埋处置单位污染控制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标准规范,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标准规范较为缺乏,且标准与标准之间分散不衔接部分管控指标未明确实施细则。在日常管理中,一些企业存在混淆产品和废物借副产品名义逃避危险废物监管等问题,社会潜在环境风险大。

本着“问题导向、充分利用、过程监管、风险可控”的原则,江苏省全面梳理危险废物现行管理制度标准,补齐重点行业综合利用标准缺失短板,在全国率先构建了以《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 通则》为引领含铜蚀刻废液废无机酸废线路板重点综合利用污染控制专项标准为支撑的“1+N标准体系

“就管理部门而言,标准的发布为环评审批、许可证发放和环境执法等方面提供了支撑依据,统一了管理尺度。就企业而言,标准的发布降低了危险废物不规范综合利用而导致的风险隐患,帮助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王燕枫介绍说。

是压力更是动力 倒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此次发布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 通则》,从入厂分析、贮存、物化处理、综合利用、焚烧、填埋和运行管理等7个方面提出了技术要求,补充细化了国家现行危险废物焚烧、填埋标准要求,创新提出综合利用产物分级管控具体措施,促进江苏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规范化管理。

江苏是危险废物产生大省,也是综合利用与处置大省,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418家核准利用处置能力1853.6万吨/年,企业数量和核准能力均位列全国前列

“但总体来看,部分企业由于成立时间较早,在利用处置工艺、技术、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以江苏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单位为例,目前有333家,占全省利用处置单位的79.7%,但实际设施运行负荷不足30%产能严重过剩。少数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时间早,技术工艺落后、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标准的发布可以规范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全过程管理,倒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业的健康发展。”江苏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主任钱亚洲介绍说。

专注于固废及危废处置等业务,项目分布在国内15个省市的中国光大绿色环保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张建平坦言:“对我们而言,是压力更是动力。标准提出,鼓励危废焚烧炉渣、飞灰采用高温熔融、水泥窑协同处置等非填埋手段处置,这些资源化利用手段比常规进入刚性填埋场方式费用有所降低,有助于降低焚烧处置企业的运营成本。作为危废处置企业,要积极开展设备改造和技术创新,严格执行和实施相关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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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无锡电科环保副总经理陈晓宇介绍说,公司主要通过过滤、蒸馏、汽提、吸附等工艺对废无机酸进行综合利用,综合利用能力达到12万吨/年。“此次出台的标准,对于废无机酸资源利用过程全生命周期有了指导性的技术规范,让过程管理有标可依,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相信通过严格执行标准,同时提升团队管理能力,这样更有利于促进废无机酸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环境污染。”陈晓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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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近期出台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 通则》《含铜蚀刻废液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废无机酸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废线路板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4项地方标准。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将围绕这4项地方标准出台的背景以及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特点,进行解读发布

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有: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王燕枫、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副处长揭水通、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主任钱亚洲、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副主任黄文平、中国光大绿色环保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张建平、江苏电科环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晓宇以及省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厅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南京威立雅同骏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阮氏化工(常熟)有限公司、苏州海洲物资再生利用环保有限公司有关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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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准出台背景

生态环境标准是落实环境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技术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准助推创新发展,标准引领时代进步”。省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完善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工园区等监管要素管理技术规范,力争建成全国覆盖面最广、类型最全、质量最高、匹配度最优的标准体系

我省工业经济总量大,产业结构偏重,危险废物产废企业数和产废量长期位居全国前列,2021年申报产废企业50472家产废量706.7万吨利用处置量685.6万吨。从江苏省情和工作实践来看,我们开展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标准体系建设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良好的基础。一是政策上有明确要求。2020年修订的《固废法》提出,制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使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和标准。2021年,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强调持续优化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标准,不断完善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标准。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出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二是管理上有实践基础。从2006年开始,我厅陆续开展了电镀及酸洗污泥、废无机酸、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课题研究50余项,多项成果被转化为现行环境管理制度。出台了包括废线路板、含铜污泥、蚀刻废液、废乳化液、废包装桶等重点行业环境管理规范性文件10余项,指导企业建设运营,提升污染防治水平。三是体系上有系统谋划。充分发挥和放大部省共建优势,我厅按照“率先”的目标定位,以实施《江苏省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2年)》为契机,构建了以《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 通则》为引领,含铜蚀刻废液、废无机酸、废线路板等重点综合利用污染控制专项标准为支撑的“1+N”标准体系。

二、重大意义


本次标准制定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利用、过程监管、风险可控”的原则,对解决利用处置行业发展困境、提升企业运行管理水平、强化环境风险管控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填补标准缺失短板。国家针对焚烧、填埋处置单位污染控制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标准规范,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标准规范较为缺乏,且标准与标准之间分散不衔接部分管控指标未明确实施细则。我省结合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全面梳理危险废物现行管理制度标准,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标准规范体系建设,补齐重点行业综合利用标准缺失短板。

二是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目前,我省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单位333家,占全省利用处置单位的79.7%,但实际设施运行负荷不足30%产能严重过剩。少数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时间早,技术工艺落后、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行业内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标准的发布可以规范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全过程管理,倒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统一监督管理尺度。在日常管理中,一些企业存在混淆产品和废物借副产品名义逃避危险废物监管等问题,社会潜在环境风险大。就管理部门而言,标准的发布为环评审批、许可证发放和环境执法等方面提供了支撑依据,统一了管理尺度。就企业而言,标准的发布降低了危险废物不规范综合利用而导致的风险隐患,帮助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三、主要内容及特点


(一)《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 通则》适用于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单位全过程的污染控制,从入厂分析、贮存、物化处理、综合利用、焚烧、填埋和运行管理等7个方面提出了技术要求。补充细化了国家现行危险废物焚烧、填埋标准要求,创新提出综合利用产物分级管控具体措施,将近几年我省研究制定且行之有效的新管理理念,如企业设置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定期信息公开等要求纳入本标准,促进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规范化管理。

(二)《含铜蚀刻废液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与国家标准《含铜蚀刻废液处理处置技术规范》形成错位补充,国家标准侧重含铜蚀刻废液处理工艺和技术。本标准基于酸碱性含铜蚀刻废液重金属含量较高可能存在污染物排放超标问题,从分类收集贮存产物质量控制污染防治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全过程管理要求特别对于用作冶炼的铜系产物、蒸发盐、再生蚀刻液等综合利用产物分类提出流向管控要求

(三)《废无机酸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针对我省废无机酸综合利用行业现状问题,提出了废无机酸入厂分析、贮存、综合利用过程及产物污染控制的技术要求和运行管理要求,是对工业废盐酸、废硫酸处理处置等国家标准规范的有益补充。同时,结合综合利用工艺及综合利用产物有害成分控制要求,细化了入厂接收标准,明确了废无机酸综合利用企业必须具备的分析检测能力,强调了用于工业废水治理作为再生酸使用等途径的综合利用产物有害成分控制和环境风险评估要求

(四)《废线路板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已于2021年4月发布实施,该项标准实施一年多来有效规范了我省废线路板综合利用行业为地方发证提供有力依据。标准淘汰水力摇床分选、露天焚烧等落后工艺,指导企业在收集、运输和贮存、污染控制、再生产物控制方面规范化管理和运行,提出铜粉及树脂粉定向利用要求,畅通了再生产物综合利用渠道。截止目前,新上合规企业9家,有效推动了标准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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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记者:请问《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 通则》发布后,对推进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主任钱亚洲:我省作为危险废物产生、综合利用与处置大省,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418家,核准利用处置能力1853.6万吨/年,企业数量和核准能力均位列全国前列,基本能满足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需求。但总体来看,部分企业由于成立时间较早,在利用处置工艺、技术、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我省高度关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省政府提出“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我们结合实际管理工作需要,研究制定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 通则》,对行业提升的举措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强调和细化《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等现有国家、行业标准,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一是明确入厂分析基本能力建设要求。针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接收控制措施不健全、检测分析能力不足等问题,提出制定接收标准与检测方案,提高人员与设备配置,加强入厂接收管理,把好危险废物入场关。二是明确贮存设施分级管理。从危险废物特性出发,对含挥发性有机物或挥发毒性物质的危险废物,提出贮存设施需配备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的要求,不搞“一刀切”,真正发挥设施投资效益,为企业降本减负。三是明确污染治理措施。活性炭是危险废物焚烧过程中二噁英末端控制的常用物质,部分焚烧设施由于活性炭质量不高会造成排放超标问题,因此我们进一步明确了活性炭产品采购质量标准与运行投加量,规范企业日常生产,保证重金属及二噁英去除效果。

二、吸收和补充省内利用处置企业在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中好的做法与先进的经验,进一步提高企业专业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高危险性废物贮存管理要求。针对具有反应性、易燃性等危险特性的废物,提出通过采取缩短贮存周期、加强人员巡查等举措,有效降低化解风险。二是加强自动化控制运行要求。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工艺设计、设备选型等方面充分考虑适用性和先进性,在标准中提出焚烧设施料坑安装温度红外监测、自动火焰探测来提升风险预警能力。三是加强信息化管理要求。鼓励企业强化生产、安全、环保等智能化运营,提出建立涵盖接收、入厂、贮存、利用、处置等全流程的智能管理平台,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规范和引导危险废物具有废物与资源双重属性的特征,进一步明晰综合利用产物资源利用途径。

一是推进综合利用产物分级管控,基于产物属性和利用途径,提出按产品管理、鼓励再生回用和定向利用、环境风险评估兜底、特殊区域及行业禁入四级管理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宽危险废物利用路径。二是创新设计综合利用产物标志严格区分综合利用产物与工业产品,要求综合利用产物进入市场流通前要标注标识,并注明来源危险废物类别,主要组分及特征污染因子、使用行业范围和用途等信息,便于下游企业识别和采用。三是引导次生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按照“无废城市”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的管理理念,鼓励炉渣、飞灰采用高温熔融、水泥窑协同处置等非填埋方式规范利用与处置,有效节约土地资源。

当前,我省已初步构建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环境管理体系,为行业、企业“提标提级”提供了有力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我们将结合我省固废治理重点,不断充实标准体系架构,跟踪提高行业治理技术水平,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省广电总台新闻广播记者:含铜蚀刻废液、废无机酸和废线路板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3项标准对相关综合利用行业管理水平提升具有深远意义,请介绍一下三个标准的特色亮点,如何进一步宣贯。


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副主任黄文平:我省工业经济发达,电子设备制造、金属加工、化工等产业密集,随之产生的含铜蚀刻废液、废无机酸和废线路板等危险废物年产量约202.5万吨,占全省危险废物产生总量28.6%,对应的综合利用经营单位占全省利用处置单位的32.3%。部分综合利用单位存在工艺技术简单、综合利用产物附加值低、污染防治水平不高等问题,我厅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历经5年的时间制定出台含铜蚀刻废液、废无机酸和废线路板等3项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成为遵循《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 通则》架构体系下的首批细分领域地方标准,为全国首创,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对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相关指导意见。

下面我先介绍三个标准的特色亮点

《含铜蚀刻废液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废无机酸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和《废线路板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作为同系列标准,具有以下特色亮点:

一是规范准入提高要求。选址方面,要求含铜蚀刻废液、废无机酸和废线路板综合利用新建经营企业应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应进入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规模方面,综合考虑企业配套环保设施投入、日常运行费用及综合利用产物价值等因素,分类确定最低利用能力要求;检测方面,明确要求经营企业加强分析测试能力建设,把好危险废物入厂控制和综合利用产物出厂质量关

二是规范运行,严控污染。贮存方面,强调分类分区贮存,特别是含铜蚀刻废液、废无机酸不得采用地下式或半地下式储池;运行方面,推荐采用自动化程度高、行业先进的技术工艺,淘汰环境污染重的落后工艺;污染防治方面,废气治理突出无组织气体排放的生产和贮存设施应有效密闭并收集,废水治理突出不同污染因子的排放限值要求,固废治理突出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明确其属性及利用处置方式,并做好详细台账记录。

三是规范监管,防范风险。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 通则》对综合利用产物提出四级管控要求的前提下,质量控制方面,结合三个行业不同特点及现行综合利用产物主要使用途径,明确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含量要求流向管控方面,要求企业公开综合利用相关信息及下游使用企业信息,持续跟踪综合利用产物的最终流向,确保流通环节风险可控;模式创新方面,参照国家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模式,提出综合利用产物“再生回用和定向利用”,促进供需双方直接接洽监管对象更加明确危废全过程追溯性更强

针对三个标准如何更加规范有效的执行,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宣贯。

一、做好与环评审批、许可证发证的衔接,增强工作合力

一是在项目审批方面,三项标准在项目选址、建设规模、环境保护及运行管理等方面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了对新、改(扩)建项目立项指导,为环评审批提供了文件依据。二是在许可证管理方面,加强对地方审批部门的发证指导,确保全省一把尺子量到底,总结推广无锡市排污许可证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两证融合”改革试点工作,在全省加快构建“简审批、严监管、优服务”工作格局。三是在部门联动方面,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标准实施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并结合实际工作下发指导文件;与环评、执法等部门建立标准执行问题反馈机制,加强行政审批与监管的有机衔接,研究探索标准实施的双随机抽查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防范环境风险

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单位是落实危险废物各项管理要求和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要依据地方标准和许可证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对不符合标准的技术工艺加快提标改造。二是强化过程管控,在项目运营过程中,指导企业加强污染控制的技术要求和运行管理要求,明确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细化台账记录、信息公开、产物流向、信息化等运行管理要求。三是加强事后监管,将标准规范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指导环境执法人员依法执法,降低自由裁量的空间。各地各部门可以依据地标要求细化、实化监管措施,对于边界模糊、执法弹性大的层面有针对性地精准执法。

三、充分开展全方位宣传,提升标准影响力

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标准宣贯工作。一是在社会层面,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期刊、报纸等渠道平台,完善地方标准宣传网络体系,积极营造学标准、懂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二是在管理层面,举办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污染控制系列标准专题培训会,将标准纳入日常固废管理、执法人员培训教程和移动执法系统中。三是在企业层面,引导各地市开展面向相关行业、企业负责人的标准培训,构建标准从制定发布到宣传贯彻实施一体化闭环。


中国江苏网记者: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 通则》发布,对于我省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运营和发展具有哪些重要意义?请简要介绍一下


中国光大绿色环保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张建平:中国光大绿色环保有限公司是中国光大集团以及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专注于固废及危废处置等业务,项目分布在国内15个省市以及德国等区域。下面由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 通则》的发布,对提升全省危废处置规范化管理水平产生了深远影响。以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企业为例,标准中加强了对入场接收的危险废物要进行相容性检测、安全性评估,然后再配伍的要求,以及料坑等焚烧车间重点部位增加自动火焰探测及自动灭火系统启停炉需要向生态环境局报备。上述要求加强了企业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危废焚烧各环节始终处于管控状态。标准提出,鼓励危废焚烧炉渣、飞灰采用高温熔融、水泥窑协同处置等非填埋处置手段处置。上述资源化利用手段比常规进入刚性填埋场方式费用有所降低,有助于降低焚烧处置企业的运营成本。也是助推我省“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危险废物趋零填埋的有效抓手对危险废物填埋处置企业而言,标准根据GB 18598-2019中的修订内容,提出了危废填埋场从建设到封场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要求,包括规范入场接收标准,建设危险废物智能化管理平台,考虑危险废物后期回取再利用的可行性等内容,对于保持填埋场长期安全稳定运行,降低环境风险隐患,实现库容有序合理利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总之,在新冠疫情持续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 通则》的发布,是推动危废经营单位技术创新提升行业管理水平重要举措,将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作为危废处置企业的代表,我们将严格执行和实施相关技术规范,积极开展设备改造和技术创新,促进企业的环境、经济、社会效益同步发展,与业内同仁一道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中心记者:请问《废无机酸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标准出台,给企业带来哪些影响,是否有促进作用?


无锡电科环保副总经理陈晓宇:我公司是一家综合利用废无机酸的经营单位,综合利用能力12万吨/年,主要通过过滤、蒸馏、汽提、吸附等工艺对废无机酸进行综合利用。

我省废无机酸产生量大,部分废无机酸综合利用企业在日常运营中仅关注废无机酸中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指标对重金属、有机毒物等特征污染物关注甚少造成综合利用产物缺乏有效监管,综合利用过程环境安全风险较大。《废无机酸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出台,对于废无机酸资源利用过程全生命周期有了指导性的技术规范。标准提出,废无机酸不得采用地下式或半地下式储池废气治理无组织气体排放的生产和贮存设施应有效密闭并收集等,有利于企业在废无机酸综合利用过程中对污染物的控制,让过程管理有标可依,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电科公司会全力支持并严格按规范执行。

标准对企业运营管理全方位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在供应链、接收标准、检测、生产、存储及产品管理上全面提升,可以有效提高行业管理水平。通过严格执行标准,我们还可以提升团队管理能力,从而提升资源利用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样更有利于促进废无机酸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环境污染,社会环境贡献意义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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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微讯江苏、江苏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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