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下月起实施 新建楼宇必须建二次供水设施
发布时间:2019-09-24 00:00:00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李丹 浏览次数:

小区共用管道、水泵坏了谁来维护?高层住户水压不够经常停水怎么办?近年来,二次供水问题已成为影响城市供水日渐突出的问题。据悉,自今年10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对建设项目配建的供水设施,其建设验收标准、管理维护责任等有明确规定,要求新建的楼宇必须按规范建设完善居民用水二次供水设施。

大部分市民对自家户内的供水设施有管理和维护的意识,但对住宅项目配建的户外供水设施的管护责任却不甚了解,误以为这些供水设施应该由供水单位或者开发商管理维护。事实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规定:共用管道、水池、水泵等住宅项目配建的户外供水设施属于业主共有,由业主集体进行管理、维护。在广州,2000年前建设的既无物业管理,又无加压设施的老旧用户共用用水设施就超过18万户。

近年来,二次供水问题已成为影响城市供水日渐突出的问题。将于2019年10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对建设项目配建的供水设施,其建设验收标准、管理维护责任等有明确规定,要求新建的楼宇必须按规范建设完善居民用水二次供水设施。

《条例》指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对水压要求超过城市供水水压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居民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独立设置,不得与消防等设施混用。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集中转压、供水管道、消火栓等设施。供水设施应当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供水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今年,广州市政府发布了《广州市推进供水服务到终端工作方案》,由各区政府作为属地改造责任主体,计划利用5年时间,结合老旧小区微改造计划,同步推进全市181782户老旧楼宇的用水设施改造或维修工作。

市自来水公司作为中心城区的改造实施主体,今年将完成353个地址共计1万户2000年前建设的既无物业管理,又无加压设施的老旧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据了解,目前,已有62个地址已进入改造施工阶段,改造资金无需用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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