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发布时间:2020-04-27 15:30:40 来源:重庆市水务局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治水思路,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2020年4月7日,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重庆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渝水〔2020〕3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了2020年、2022年、2035年三个阶段的主要目标,部署了加强总量强度双控、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科技创新引领等5大节水行动,把节水作为解决全市“新老水问题”的重要举措,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为重庆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节水政策法规、市场机制、标准体系逐步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管理机制逐步健全,节水效果初见成效。到2022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98.82亿立方米以内。到2035年,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05.58亿立方米以内。 

  《实施方案》明确,要实施5大重点节水行动,推进34项重点任务。在总量强度双控行动中,健全市、区县(自治县)两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快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强化节水监督考核。在农业节水增效行动中,大力推进节水灌溉、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在工业节水减排行动中,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同时,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加强缺水区域非常规水利用,推进城镇节水降损行动。加快关键技术装备研发、促进节水技术转化推广、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推进科技创新引领行动。 

  《实施方案》指出,今年将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主城区将全部达到 城市节水II级标准。2022年前全市30%以上区县(自治县)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全市市级机关及50%以上的市属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推进一批畜牧节水示范工程、一批节水型企业、5个节水型灌区和2个节水农业示范区。 

  此外,《实施方案》还对加强政策制度推动和市场机制创新两项节水体制机制改革任务进行了深化;确定了从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完善财税政策、拓展融资模式、提升节水意识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分享到:
登录 之后才能发表评论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