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事业发展大事记
发布时间:2019-08-16 10:07:0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相比于发达国家,我国的环保事业起步较晚,至今不足五十年,但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速度和成效让世界为之侧目,其间发生的这些大事,决定了我国环保事业的成长轨迹,请大家跟随小博一起盘点一下吧。

参加联合国召开的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

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人类环境会议,共有113个国家和一些国际机构的13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指示,中国也派出代表团参加了联合国召开的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象征着我国环保事业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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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的中国代表团

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1973年8月,我国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确定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方针”;通过了中国第一个全国性环境保护文件——《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

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1974年10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了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国家计委、工业、农业、交通、水利、卫生等有关部委领导人组成,这是我国成立的第一个环境保护工作职能部门。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1979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经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初步确定了“谁污染谁治理”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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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环境保护局

1982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下设环境保护局,曲格平任第一任局长,常设环保部门的诞生,为中央和地方环保事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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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格平工作照

将环境保护定为基本国策

1983年12月31日,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召开,会议将环境保护定为基本国策,确定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三大环境保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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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现场

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984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审议,为我国水环境保护提供法律依据,该法案分别于1996年、2008年、2017年进行三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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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成立

1984年,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成立,截止2017年6月,共有团体会员近50家,单位会员超过1800家,个人会员约100名,并通过省市协会联系着上万家企业,为企业、行业、政府服务,致力于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推动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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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发布,1988年6月1日正式实施,先后于1995年、2000年、2015年、2018年进行四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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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颁首部《环保法》

经过10年的试行和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1989年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正式颁布实行。该法案2014年修订版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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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污染治理拉开序幕

1992年,国家环保部门启动了“三河(淮河、海河、辽河)三湖(滇池、太湖、巢湖)一市(北京)一海(渤海)”治理,通过制定区域和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拉开了规模污染治理的序幕。

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

1994年3月,我国政府批准发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从人口、环境与发展的具体国情出发,提出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对策以及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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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升格为国家环保总局

1998年,根据第9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环境保护局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部级)。

出台城镇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2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该标准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对推动城镇人居环境质量提升有重要意义。

环境保护部揭牌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揭牌成立,国家通过标准化建设,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正在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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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12年,“十八大”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做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从10个方面绘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蓝图,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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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大气十条”

2013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大气十条”),在全国范围内打响“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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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水十条”

2015年,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从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等十个方面对我国现阶段和未来水污染防治工作作出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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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2016年,由环保部牵头,中纪委、中组部参与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全面启动,对省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环保督察巡视,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保护生态环境的主体责任。

印发“土十条”

2016年,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战略部署。

出台“环保税”

2016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推动环境质量提升、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将“美丽”纳入强国目标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将建设生态文明提升为“千年大计”,将“美丽”纳入国家现代化目标之中,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

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2017年,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46个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求达到35%以上。

2018年,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发布了《上海市实施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工作导则》,掀起垃圾分类热潮,其余试点城市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全民垃圾分类时代到来。

生态环境部揭牌

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宣布组建生态环境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李干杰任党组书记、部长。新部门生态环境监管职能强化,监管领域拓展,对建设“美丽中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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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个世纪以来,中国环保事业,借着改革开放的东风航行,迎着时代发展的潮流奋进,这份功绩,有党和政府高瞻远瞩的部署和规划,也有无数环保人披星戴月的辛勤付出,相信中国会因为环保事业的发展而更加美丽、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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