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出台淡水老城保护规划
发布时间:2024-03-18 12:03:33 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作者:刘一心 浏览次数:

广东省惠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日前公布了《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未来惠阳区将依据不同的建筑、街巷,对淡水老街分类制定与之相匹配的保护整治措施,并严格控制老城建筑高度、体量、材质及色彩,制定相应的控制引导要求,使之与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重塑老城品位。

据了解,惠州市惠阳淡水老城是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拥有“蛛网状”的整体街巷格局、集中成片的客家民居和宗祠建筑、书院建筑、老城墙遗址、红色革命建筑等历史文化建筑。此次规划保护对象包括老城内的传统格局、保护建筑、历史环境要素、人文环境及自然环境,整体保护结构为“一带、三轴、四片区”。“一带”即依托淡水河、淡澳河滨河空间形成的休闲文化带,保护淡水河、淡澳河等历史水系,滨河两岸建筑风貌应与历史文化街区整体风貌保持一致;“三轴”即依托九头王街-猪行街主轴形成的古今交融文化商旅轴、依托东门街-牛磅街形成的客家民俗展示轴、依托横头街-大和街-猪行东街形成的名人寻踪文旅轴;“四片区”即祖庙特色文化区、传统商贸区、客家居民区、客家人文区。

据惠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淡水老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总面积约76.6公顷,核心保护范围东起白云五路,西至淡水桥头市场,南起崇雅学校,北至东门街;建设控制地带为东起白云五路,西至淡水河,南起崇雅路,北至东门街。

保护规划明确,除了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对道路、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进行改建的,应当保持或延续历史文化街区原有的传统格局。

保护规划要求,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时,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不超过15米,其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与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破坏历史环境要素和景观特征,不得危及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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