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危废改革方案-重点节选
发布时间:2022-02-24 15:36:09 来源:危废行业分享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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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2022年1月28日印发《江苏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安全、规划、消防等联防联控有效加强;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盐等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满足实际需求,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2025年底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基本建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充分保障、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初步建立规范有序的危险废物处置市场化体系
主体责任: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依法依规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信息化监管推进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建设,全面推行二维码电子标签,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将危险废物豁免、应急处置等纳入系统管理。配合国家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网上交易平台建设和第三方支付试点。
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对不同环境风险等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实行差别化管理,优化简化低环境风险单位管理要求,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2022年底前,全省逐步建立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要求,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行政审批改革,研究并推动将跨省转移审批权限委托至设区市,探索将排污许可证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两证衔接”,支持无锡开展相关试点研究工作。
项目准入:新改扩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必须包括八位危险废物代码明确的全部危险废物种类
鉴别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危险废物鉴别管理相关规定,出台江苏省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工作要求,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程序,明确各方职责。加强鉴别单位管理,鉴别单位要对鉴别报告内容和鉴别结论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严厉打击鉴别单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鉴别结果应用,强化鉴别单位和鉴别报告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申报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依法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源头减量:广泛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年产生量100吨以上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收集体系: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支持建设有害垃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鼓励依托现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对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贮存,做好与运输、处置等环节的有效衔接。鼓励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和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实现危险废物申报、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一体化服务。鼓励具有一定技术和资本优势的单位开展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预处理示范项目建设。
贮存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标准和识别标志设置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和年产生量1000吨及以上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在关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并与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联网。
转运监管:完善“点对点”常备固定通行路线,避开敏感区域,实现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运输车辆规范有序、安全便捷通行。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和环境风险可控程度等,积极与上海、浙江、安徽等省(市)协商建立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严禁设置不合理行政壁垒,维护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危废集中处置能力: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开展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设施运行情况评估,科学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着力解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性短板2022年底前,各地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基本匹配,重点推动废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利用处置能力提升。
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对本辖区内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能力进行调查评估,超前谋划建设。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应适度富余,能够满足疫情期间实际需求。鼓励推广应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新技术、新设备;鼓励发展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推广“车载式”医疗废物处置方舱,为偏远基层提供就地处置服务。2023年底前,各设区市至少建成一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焚烧设施;全省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应配备升降装卸平台,满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进料需求。
危废产业高质量发展
鼓励采取多元投资和市场化方式建设规模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开展专业化建设运营服务,努力打造一批国际一流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推进汽车动力电池、太阳能组件、风力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提升利用处置水平。
研究制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政策,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使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物应当符合国家或省规定的用途和标准。积极推动危险废物“点对点”综合利用,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
市场化运营,完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制度,制定处置收费标准并适时调整;在确保危险废物全流程监控、违法违规行为可追溯的前提下,处置收费标准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对处置价格明显低于成本、恶意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建立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制度,预提费用列入投资概算或者经营成本。探索建立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落实环境保护税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项目的信贷投放
强化危险废物处置市场信息公开,完善危险废物处置供需共享和自主选择平台,保障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利用处置单位等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研究建立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退出机制从严整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保障市场公平有序。
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研究废酸、废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实验室废物等利用处置技术。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技术验证评价体系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相关要求。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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