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 的决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6 10:31:2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全区各供水企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第二次修改),经2022年11月29日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的决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第二次修改)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贯彻实施,希望各单位尽快与用户完善《供用水合同》签订。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6号);

      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的决定;

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

 

 

广西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2023年1月30日



附件政府令14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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