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自来水公司正式启动公司制改制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10 08:40:55 来源:桂林市自来水公司 作者:人力资源部 杨前进 文 /工会 严岚 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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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桂林市自来水公司十九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桂林市自来水公司公司制改制方案(草案)》《桂林市自来水公司公司制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草案)》,标志着该公司正式启动了公司制改制工作。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深化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及市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1942号)要求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监管企业实施公司制改制工作指引的通知》(市国资发〔202020号)的部署,20201231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市属正常经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限期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成为真正的法人实体。

此次公司制改制是将桂林市自来水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具备董事会、监事会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原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操作。在改制过程中确保思想稳定、人员稳定、业务稳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确保企业正常运营。

基于整体公司制改制的原则,改制之后,有“四个不变”,确保全公司平稳过渡,员工正常工作和权益不受影响:一是公司实际资产不变,以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原企业资产全部由新公司承继;二是原企业债权债务不变,全部由新公司承继;三是职工身份不变,岗位不变,待遇不变,不涉及职工安置分流,新公司承继履行原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社会保险关系及住房公积金变更至新公司。四是业务不变。新公司承继原企业所持有的相关业务,新公司对原企业签署的重大业务合同履行通知合同对方的义务和程序。原企业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各种专业或特殊资质证照由新公司承继。

为加强改制的领导,桂林市自来水公司成立了公司党政领导班子为成员的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在方案进过职代会审议之后,桂林市自来水公司将向主管委请示批准实施公司制改制工作,待桂林市城管委报桂林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进入具体实施阶段,确保年内顺利完成改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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