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进水超标导致系统崩溃,污水厂利用逃避监管方式排污被罚22万元!
发布时间:2023-05-09 16:59:22 来源:环保工程师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近日,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茂环(化州)罚字〔2023〕4号,一污水处理厂因进水超标导致系统崩溃,利用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被处罚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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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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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百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根据群众投诉,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月16日、2月11日对你公司(化州河西产业集聚区水质净化厂)进行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利用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以上事实有《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相片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我局于2023年3月21日发出了《茂名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茂环(化州)听通字〔2023〕2号),拟对你公司上述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我局依申请召开听证会,你公司主要提出以下意见:1、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经营、管理,合法运行各项污水处理作业,为我市污水处理事业、改善水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2、造成设备多次无法正常运行、系统崩溃的主要原因是进水量太大,上游企业排水导致入水口的污水严重超标,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转。3、主动配合调查,事后积极整改,对于涉案事实的发生,主观上没有故意,亦无客观上的主要原因,即使认定存在一定的过错,根据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也完全符合有关规定关于减轻、从轻或不予处罚情形。经研究,我局不予采纳你公司意见。理由如下:1、第1点意见与本案违法事实无关联。2、你公司与上游企业签订的《污水接纳处理服务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上游企业排水超标与你公司本次违法事实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影响本案违法事实的认定。3、你公司于2022年12月18日、2023年1月16日出现2次违法行为,我局在2023年1月29日向你公司送达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中明确提出责令改正的时限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但2023年2月11日仍然出现违法行为,同时你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存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及《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关于减轻、从轻或不予处罚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的规定及《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对你公司利用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220000元(大写:贰拾贰万元整)。

限你公司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以上罚款缴至以下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交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缴纳罚款前,请到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开具《茂名市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
     
你公司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茂名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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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水导致出水超标能否免责?



进水超标导致的出水超标是否可以免责呢?其实针对这个官方与行业间长期对立的问题,在2020年12月1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以下称为通知),第一次以文件形式对进水超标导致的出水超标责任和处罚做出说明,《通知》中规定:

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和应急事项信息接收制度,在接到运营单位有关异常情况报告后,按规定启动响应机制。运营单位在已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的前提下,出于优化工艺、提升效能等考虑,根据实际情况暂停部分工艺单元运行且污水达标排放的,不认定为不正常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对于污水处理厂出水超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生态环境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认定运营单位确因进水超出设计规定或实际处理能力导致出水超标的情形,主动报告且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按照生态环境部的《通知》要求来看,进水超标导致的出水超标在积极应对且主动报告的情况下,并不能免责,而是只能从轻或减轻处罚!笔者颜胖子近几年也一直关注进水超标问题,发现有些地区的执法部门比较宽容会免处罚,但是大部分地方依旧会严厉处罚!所以,污水处理行业的小伙伴切记不要掉以轻心,进水超标要主动汇报和积极应对,但是也要做好被处罚的心理准备,不要幻想只要不是自己责任就可以免责处理,毕竟最终解释权不在我们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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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水水质超标的工艺控制



1、当班人员发现进水在线监控系统显示进水超标或进水颜色及气味出现异常时,值班人员取瞬时水样,对水中COD、SS、氨氮、总磷、pH 进行监测,核实进水异常情况,确定进水水质是否超标及超标程度,按水样保存方法保存两组平行水样,并留存现场情况照片和录像,并将一组水样送上级环保部门。同时,值班人员立即通过电话、当面汇报等向运行经理汇报,并在事故过程中随时保持与领导的联系,总经理根据响应级别下达应急处理的指令,通知应急成员和各救援队伍到位;组织人员到上游管网取样排查。

2、当班人员发现进水中重金属等上游企业排放的特征因子超标时,立即向运行经理汇报,运行经理立即与上游企业及环保局取得联系,并组织人员对上游企业排放口水质进行监测并留存水样,若由于上游企业污水处理异常导致超标时,立即让上游企业启动企业内部应急预案,禁止上游企业超标废水外排。

3、运行经理立即向上级环保部门口头及书面汇报,并做好详细的备忘记录, 包括接报人姓名、职务、报告时间、报告内容、答复意见、收文回执等;

4、根据不同超标程度,运行经理带人根据化验数据,按照厂区操作规程对相关的工艺流程进行及时调整。采取对应的应急措施,以事故不扩大或不产生次生灾害为准则:

①超出进水设计标准:COD、SS、氨氮、总磷、 TN 轻微超标时,应根据超标因子调整污水处理厂工艺参数,尽可能将进水处理达标排放,采取的应急措施如下:

COD超标时,补救措施:提高生物池对有机负荷的去除率,加强溶解氧的监测力度,增加供气量。提高生物池污泥浓度,以提高单位生物池容积的污染物处理能力。

氨氮超标时,补救措施:调整生物池的工艺运行,加大曝气量。提高生物池污泥浓度,减少剩余污泥排放量。

总磷超标时,补救措施:调整生物池工艺运行,尽量通过生物除磷方式除磷, 不达标的磷通过化学除磷措施去除。

SS超标时,补救措施有:加大沉淀池排泥量,加大生物系统外回流比,调整深度处理单元药剂投加量如:高效沉淀池的PAC、PAM 的加药量,加大高效沉淀池的内循环,水量少时轮换对高效沉淀池的斜管进行冲洗。

总氮超标时,补救措施:增加碳源投加量。

②进水水质严重超标或pH>10 或 pH<6 或其他严重恶化水质时,可能导致污水处理系统崩溃时,向上级环保部门电话汇报严重超标情况,申请应急溢流, 经同意后运行经理组织应急人员关闭进水阀门停止进水,进行应急溢流,事故结束后向环保局书面汇报事故情况。

进水超标具体工艺处理措施见《进水水质超标分析及调控措施》。

《进水水质异常分析和运行调控措施》
现象描述
原因分析
运行调控措施
白色泥浆水:呈乳液状,用干洁烧杯观察时,可发现许多白色微小颗粒悬浮物, 并且不容易沉淀。
河道清理施工产生的细小无机颗粒物,由于粒径较小,容易在污水中形成胶体, 并悬浮在水中。
减少处理水量,加大预处理与一级处理运行设施,加大一级排泥量。适量投加混凝剂。
印刷印染废水:主要是颜色呈紫红色或紫兰色, 并且气味浓烈, 有呛鼻感觉,表观上水浑浊, pH 值偏碱性,用干洁烧杯观测时,①较透明,但有明显的颜色则为河水混废水;②若浑浊并有颜色则为生活污水混废水。
主要为印刷印染厂偷排造成,该种废水偏碱性, 且氨氮含量较高。
减少或停止进水抽升;如有调节池或水解酸化池,调节pH 值;污托邦增加生物系统曝气量;深度处理单元适当投加次氯酸钠。
暴雨季河水:① 前期呈黑色, SS较高, ②后期为清水,透明状。
前期主要原因是上游悬浮物和有机物通过雨水冲涮汇总流入河进水口,此时COD、SS 都较高甚至超出进水标准,且含有大量泥沙。后期由于雨量较大,此时污水含量已极  少, pH 值 7.0 为中性,所含的有机物含量极低, 一般 COD 为60mg/L 左右,氨氮为 10mg/L 左右,总磷则小于2.0mg/L。
初期减少处理水量,加大预处理与一级处理运行设施,污托邦加大一级排泥量。适量投加混凝剂。后期减小曝气量、减少剩余污泥量、回流比。
黄泥水、泥浆水:表观上呈泥浆黄色,明显感觉有颗粒物在水中, 用干洁烧杯观察时,则能发现浑浊程度很高,并且沙粒沉淀速度快,pH 通常大于7.0。
一般出现在暴雨季节,通常在暴雨之后出现,雨水将河岸两边的沙石冲到河里, 水位上涨,河流湍流效应增强, 致使大量泥沙随水运动冲入厂区内。另外,上游有土方施工废水偷排也是主要原因。泥浆水无机颗粒物含量多, 偏碱性。
减少处理水量,加大预处理与一级处理运行设施,加大一级排泥量。适量投加混凝剂。
油污:在中格栅进水井就可以看出有油花。
一般出现在暴雨季节,通常在暴雨之后出现,雨水将路面和河岸两边的油污冲到河里。有时可能是工厂油污储存系统出现问题, 又或者是有偷排现象,直接进入管网系统。油污在我厂微生物条件下,很难得到处理,并对水面外观影响很大, 造成油面和褐色泡沫,很难得到有效的处理,影响出水。
在沉砂池入水端设置临时隔油装置(如吸油毡);生物处理系统加大曝气量;设法去除二沉池表面浮油。
有毒工业废水:物理特征较少, 表观颜色难以进行判断,主要突出在恶臭气味, 呛鼻,令人恶心;生化池甚至二沉池出现浮泥,出水泛白,化验数据出现超标等, 在仪表显示上有较为明显的表 现,例如仪表数据在短时间内, 一般为半小时, 会出现 pH 突变很大或很小, ORP数值突变很大或很小,好氧段 DO 突变很小,出水某种或几种指标突然上升。
主要是工厂偷排造成,一般容易出现在国家法定假期、周休日和深夜凌晨时段,或出现在暴雨期。有毒废水物理性状难以进行分析判断,污托邦只能通过仪表数据和采样化验进行分析。当仪表数据出现异常时,应提高警觉性。
减少或停止进水抽升;轻度影响时,由于有毒有害物质的抑制首先导致硝化功能异常,生化池溶解氧上升,同时出水氨氮快速上升,此时需要密切关注生化池溶解氧及出水氨氮情况。如果生化池溶解氧无下降趋势时,说明进水有毒物质在持续影  响,此时需要适当减少水量。如果生化池溶解氧有下降趋势,说明进水中有毒物质浓度已经下降,微生物的活性正在逐步恢复,此时需要适当加大曝气量,为微生物恢复提供较好的环境,直到出水氨氮恢复到正常水平。严重影响时生物系统会崩溃, 需要待进水回复正常后重新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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