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11亿!财政部公示首批20个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
发布时间:2021-07-08 15:29:47 来源:E20水网固废网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6月8日,财政部发布《2021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专家现场评审结果,拟将得分前20名的城市确定为首批示范城市,包括:唐山市、长治市、四平市、无锡市、宿迁市、杭州市、马鞍山市、龙岩市、南平市、鹰潭市、潍坊市、信阳市、孝感市、岳阳市、广州市、汕头市、泸州市、铜川市、天水市、乌鲁木齐市。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2021年,三部门将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确定部分城市开展典型示范,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首批全国确定20个示范城市,建设示范期为3年,中央财政按区域对示范城市给予定额补助。


其中,地级及以上城市: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9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11亿元。


县级市: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7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8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9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3年拨付到位。


2021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评审结果公示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5号)明确的程序,近日三部门组织专家开展了2021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竞争性评审。根据专家现场评审结果,拟将得分前20名的城市确定为首批示范城市,包括:唐山市、长治市、四平市、无锡市、宿迁市、杭州市、马鞍山市、龙岩市、南平市、鹰潭市、潍坊市、信阳市、孝感市、岳阳市、广州市、汕头市、泸州市、铜川市、天水市、乌鲁木齐市。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8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联系方式: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61965322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010-58933160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010-63202062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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