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治水为先 兴城为志
发布时间:2024-08-29 11:45:03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迟琳 浏览次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不断完善责任与制度体系,统筹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在推动区域绿色发展的同时,带动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坚持系统观念,做好统筹谋划。在河湖长制原有制度的基础上,佳木斯市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23年,《佳木斯市河湖长制工作激励暂行办法》出台,进一步明确了相应的奖惩机制。随着河湖长制不断推进完善,为进一步推动河湖治理工作提质升级,佳木斯市还印发了《佳木斯市全域幸福河湖试点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将河湖建设的覆盖面拓展至民生领域,侧重于提升市民对河湖的幸福感和满足感,注重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

实行综合治理,推进生态修复。佳木斯市注重水域岸线环境的改善,针对河湖突出问题,重点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河湖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有效改善了河湖面貌。此外,佳木斯市着重实施滩地生态修复工程和废弃砂场生态修复工程,通过退耕还湿等措施,促进河湖水域生态功能恢复。通过引松花江水入城工程,实现城市内河水系全面连通。

整治小微水体,改善“身边污染”。佳木斯市将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并对小微水体的定义和分类进行明确界定,形成小微水体日常管护责任链。2022年,佳木斯市253个小微水体治理任务全面完成。在进行水体治理的同时,佳木斯各地区还积极挖掘水体生态效益,比如,同江市依托改善后的小微水系,发展鱼虾蟹等特色养殖产业,有效带动就业增收。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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