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检查井非开挖修复工程技术规程》主编专访:从实操落地性出发,规范化排水检查井非开挖修复工程
发布时间:2024-03-15 11:03:40 来源:给水排水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摘要:《排水检查井非开挖修复工程技术规程》(T/CECS 1333-2023)于2023年4月经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与市政工程产品应用分会审查并批准发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导 读


《排水检查井非开挖修复工程技术规程》(T/CECS 1333-2023)于2023年4月经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与市政工程产品应用分会审查并批准发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在城市排水管网系统中,检查井作为连接排水管道的重要设施,对城市排水管网系统的正常运行十分重要。当前,我国城市排水检查井存在井龄长、建设标准偏低、存在漏损及其他损坏情况,直接影响城市排水管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因此在进行管道修复的同时,检查井也是不容忽视的环节。


今天《给水排水》杂志社邀请到了本规程主编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锦兴公司副总工郁片红,讲解规程编制的初衷和目的,以及重点内容解读进行了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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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嘉宾

郁片红

正高级工程师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锦兴公司副总工


Q1:


郁总您好,目前市面上已经有一些非开挖修复相关的国标、行标和团标,那么这次编写的中国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排水检查井非开挖修复工程技术规程》与现行的标准规程有何差异?


郁片红:


主持人好,大家好!我们这本规程是一部关于排水检查井修复的通用性规程,收录了目前排水检查井非开挖修复常用的工艺技术,包含了五大类,喷涂法、喷筑法、原位固化法、模筑法和预制井法,每大类中包含1~3种工法,共9种工法,并且从推荐适用井尺寸、适用井类型、适用材质、内衬材质、是否适用带水修复等维度提出要求。


现行的非开挖修复标准和规程主要是针对排水管道,对于检查井的修复比较少,还有一部分是针对检查井的单一工法的技术规程,我们编制的初衷还是想做一本比较全面的规程,从工法选择到各自的材料、施工、验收要求,基于综合性和实操落地性出发,规范排水检查井修复工程。


Q2:


目前检查井类型比较多,各个城市也有不同的构造形式和做法,这次编制的是一本全国通用的规程,如何确保它的适用性和推广度?


郁片红:


我们在考虑适用井的不同情况时,是以国标图集20S515《钢筋混凝土及砖砌排水检查井》中的表述为依据,对各项要求进行展开的,包括井的类型分为圆形井、矩形井、异型井、扇形井;材质包括砖砌、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塑料等,充分考虑了国标范围内各种检查井类型的修复技术要求。


另外提出将检查井中各组件进行拆分,包括井盖、井座、井室、井筒、踏步和流槽,并对各个组件的修复分别进行说明。井盖一般为铸铁或钢筋混凝土材质,若存在路框差、盖框差或井盖有碎裂、破损时,应直接更换。井座需视现场情况而定,若轻微表面脱落或腐蚀,可采用水泥砂浆抹面进行修复;若存在内部结构损坏的情况,则宜拆除并更新。井室和井筒为修复的重点区域,《规程》中也根据井室、井筒的特点,分列了适用于井室或井筒的工法,如喷涂法、喷筑法、原位固化法系列,以及模筑法系列中的垫衬法均可适用于井室和井筒,其他工法则由于需要一定的作业空间,不建议用于井筒的修复。踏步和流槽在预处理章节有所表述,踏步需根据选用工法的预处理要求进行处理,如采用原位固化法和预制井法,则应拆除原有踏步后方可进行修复,而喷涂、喷筑系列等则无需拆除。流槽修复的原则为恢复原样,主要采用水泥砂浆砌筑,并复核修复后的标高与原设计一致。


Q3:


我们看到规程中有检查与评估章节,现行的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也有关于检查井的内容,请问本次规程的区别是什么?


郁片红:


现行CJJ181标准中对于检查井的内容比较简略,仅为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没有缺陷评价的内容。本规程参考管道缺陷类型,结合实际工程中检查井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井筒和井室各缺陷的定义、等级和描述等,其中结构性缺陷列举了破裂、腐蚀、渗漏、脱开、错口、井体下沉6种,功能性缺陷包括沉积和浮渣2种,并且根据严重程度分级。


Q4:


对于检查井的修复的具体情况,有些是表层抹面修补,有些则是大型的结构性翻修,这些情况在规程中是如何体现的?


郁片红:


这个也是我们将修复的重点部分井筒和井室均分为3个等级的修复分类来应对不同的修复情况:第Ⅰ类修复为井内衬仅需满足检查井的修补、防腐要求;第Ⅱ类修复为井内衬可独立或与既有检查井共同作用,满足补强要求,应能抵抗外部的静水压力;第Ⅲ类修复为井内衬不依赖于原有井筒结构,能够独立承受全部荷载作用。9种工法在井筒和井室的三类修复中可独立或组合使用。


实际使用的时候,则结合第3章检测与评估的结构性缺陷情况,对应列出缺陷类型、等级、数量与3级修复分类之间的关联,原则为如缺陷等级较低且数量较少的情况下,宜采用第Ⅰ类修复,也可结合项目重要性等因素采用第Ⅱ类或第Ⅲ类修复;但如缺陷等级较高或低等级的缺陷数量较多时,则应采用第Ⅲ类修复;折中的情况采用第Ⅱ类修复。由此可对检查井修复情况作出总体的描述,对于具体工法的选择以及后评估也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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