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生活垃圾、超标的污水和污泥做肥料!广西土壤污染防治条例9月1日实施
发布时间:2021-08-11 15:23:51 来源:环境生态之家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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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规定,科学规划产业和建设项目,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条例明确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确定和监管要求;强化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单位、涉矿行业的土壤污染预防措施。

     禁止将城镇生活垃圾、工业废物、重金属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和污泥直接用作肥料,并设定了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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