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德宏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
发布时间:2024-01-15 10:22:53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陈克瑶德宏 浏览次数: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以下简称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的《德宏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州农村(行政村、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0%以上(瑞丽市行政村治理率达86.11%、自然村治理率达75%),全面消除因生活污水排放引起的农村黑臭水体;村庄内“污水横流、乱排乱放”等现象基本消除;全州“千万工程”示范村按期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

《方案》明确了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分区分类科学选择治理模式、试点带动整县推进、科学规划布局治理设施、统筹推进村镇一体治理、协调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污水治理、完善设施建设及管护机制等7方面的工作任务。

在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方面,组织各县市开展以自然村为单位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底数和设施运行情况排查,建立县级农村生活污水现状底数清单、问题设施清单、治理任务清单“三项清单”。根据“三项清单”,制定印发县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优先治理区域村庄为重点,以整县推进为主要路径,推进“三个一批”,对未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加快新建一批,对已开展治理但设施运行不正常、尚未达到规范整治要求的村庄,分年度、分批次修复一批、改造一批。

2024年7月底以前,全州65个提升达标“千万工程”示范村所辖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到2025年年底,全州重点新建和鼓励自建16个“千万工程”示范村所辖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推动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速升级。

在分区分类科学选择治理模式方面,根据村庄地形地貌、排水去向和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等,对坝区、山区半山区、饮用水水源地等重要水域临水区域的水生态环境敏感区村庄,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择治理模式。

在完善设施建设及管护机制方面,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把设计、招标、施工、监理、验收等重要环节质量关口。明确运维主体,统一采购材料。因地制宜采用建管一体化、第三方运行维护以及村庄自行运行维护等模式,建立有关职能部门、运维主管部门、乡镇(街道)、运维单位、村(居)委员会、村民等共同参与建设和管护的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护和监督管理纳入村规民约,落实专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日常巡查、检查和监督。积极探索建立污水治理受益农户缴费制度。

《方案》强调,要加强资金保障,充分整合财政、发展改革、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民族宗教等部门项目资金,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县市要认真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在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日常运维管理专项资金,以补足建设、运维不足部分。强化督导考核,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监督管理,完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台账;建立落实好“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实行红黑榜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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