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又有26个县(市、区)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
发布时间:2019-12-06 15:42:28 来源:山东省水利厅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12月3日,山东省水利厅组织召开2019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会议,邀请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专家对前期通过省级技术评估的26个达标创建县(市、区)进行审查验收。 

  会上,技术评估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汇报了前期到各县(市、区)开展技术评估情况。专家组查阅了山东各县(市、区)申报材料和自评报告等资料,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最终形成验收意见,一致认为,济南市长清区等26个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同意通过验收。 

  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山东自2017年启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两年来,全省共有37个县(市、区)通过省级验收和水利部复核。2019年全省共申报达标建设县31个,经过严格的资料审核和现场技术评估,共有26个县(市、区)达到验收条件。按照达标考核程序,山东省水利厅将对验收通过的26个县(市、区)进行公示,12月底前将达标评定结果及相关资料报水利部备案,明年水利部复核通过后正式公布。至此,山东省已累计63个县(市、区)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46%,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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