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出台《节约用水办法》
发布时间:2019-11-22 17:11:38 来源:江苏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日前,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泰州市节约用水办法》。会议强调,水是泰州的灵魂,是发展之本、兴盛之道,要按照保护优先、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注重效益的方针,大力推动农业、工业、城镇生活等各领域节水,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泰州市节约用水办法》是泰州市政府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项目之一,是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指引下、水利部提出的“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要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紧密结合泰州实际,在2009年出台的《泰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基础上而成。

  《泰州市节约用水办法》共五章二十四条:第一章为总则,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等;第二章为用水管理,主要对规划编制、计划用水管理、超计划加价收费等方面作出规定;第三章对节水管理,分别节水型社会建设、农业工业生活节水、“节水三同时”等方面提出要求;第四章为非常规水源利用,主要对非常规水源利用方面做以规范;第五章为附则。

  《泰州市节约用水办法》适应最新机构改革要求,明确了职能调整后的部门职责,将农业节水和节水“三同时”所承担的部门作了相应调整。主要亮点为:一是加强计划用水管理,明确公共供水计划用水户的规模,同时对计划用水户的计划管理、水平衡测试和用水审计等要求进行了具体明确。二是运用经济杠杆促进节约用水,根据省《条例》规定同时参照周边地区做法,广泛征求意见后,制定使用公共供水用水户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收费标准。三是增加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节水三同时”相关制度,明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要求,填补了该市这方面的空白,增强操作性。四是强化非常规水源利用的管理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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