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开展节约用水条例第二次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9-11-22 17:09:08 来源:江苏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11月19日,苏州市开展了《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实施情况第二次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相关节水项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陈振一主任就进一步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早在2009年就制定出台,2011年苏州市人大即开展了第一次执法检查,有效促进了节水条例的实施。2018年,根据新时期“节水优先”的治水方针,对照《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苏州市对《条例》进行了修订并颁布实施。本次为第二次执法检查。

  检查发现,苏州市以实施《条例》为抓手,完善配套了法规制度体系,为节水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了坚强的法规制度保障。自《条例》贯彻实施以来,市、县级市(区)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节约用水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通过计划用水管理、节水载体创建、水平衡测试、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多项措施全面推进。在江苏省政府组织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连续11年获考核优秀,用水效率不断提高。今年6月,在国家节水型城市第二轮复查考核中,苏州以最高分通过考核,在全国率先建立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国家节水型城市群。

  下一步,江苏省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最新指示要求,借鉴苏州经验,全面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抓好补短板、强弱项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节水长效管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


分享到:
登录 之后才能发表评论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