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发布时间:2019-10-09 17:00:46 来源:湖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北省水利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湖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节水优先”是新时代中央治水方针的首要内容,节水是践行十六字治水方针的首要任务。今年4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审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联合印发了《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辖区节水工作负总责,制定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确保节水行动各项任务完成。湖北省领导批示要求,湖北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抓紧制定全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湖北省地处南方相对丰水地区。从总体上看,水资源总量尤其是过境客水量较为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南部降雨一般是北部的2倍左右。不仅鄂北、鄂西北一带素称“旱包子”,是十年九旱之地,而且山丘岗地向江汉平原过渡地带也屡遭旱灾侵袭。2011年到2014年,湖北省连续4年大旱。此外,还存在水环境污染等问题。长江、汉江干流水质尚好,但沿江城市近岸、汉江支流、部分中小河流等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湖北省主要节水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社会节水意识普遍不强,用水粗放,节水法规制度措施欠缺。制定湖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和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要求,把节约用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系统推进湖北省节水工作,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及高质量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湖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湖北省实际,共制定提出了“总量强度双控”“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和“科技创新引领”五大重点行动,确定了22项具体任务,并给出了2020年、2022年、2035年近远期目标。《实施方案》强调机制体制改革,突出政策制度推动和市场机制创新两手发力,深化水价、水权水市场改革,推进水资源税改革,结合节水标准体系建设、用水计量及统计监管,激发内生动力;推行水效标识、节水认证和水效领跑工作,推动合同节水管理,提升节水意识,力求取得实效。同时,《实施方案》按照节水工作职能职责,将各项目标任务的省直部门分工一并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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